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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噗友的信,以及娃娃們(更改完畢多加三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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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0-8-13 13:00:0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小斐 于 2010-8-13 16:08 编辑

前提:我發在水池的原因是因為我不知道要發在哪裡...

 已更改,突然想完之後心情莫名的放鬆,我也不希望看的人心情也因此低落——


已經改過了…因為…我仔細想一想,過去幾年來,在國小的階段因為某貴人一說我才想了一下,
  過去,我都因為怕別人生氣所以才去道歉的——
  現在,我才知道這樣子的言語並沒有什麼用處——
  也因為這樣我才決定二次更改。
  當初的行為引來大家的討論,雖然看過的人有沒有在私下討論我並不知道。
  但是——這件事情既不是他們引起,也不是被我傷害的人所引起。
  而是被我引起。
  因為我所引起的事情,所以才引來一陣風波。
  現在,這篇是依據我的『現在』來打的,所以,以下是內容(好像扯了幾行|||):
  我引起的事情,也說過了,不過我依然在此依然重複:
  1.我擅自轉載噗友們在素蘭姐上面的回覆及回答,更何況我完全沒有觀看內容而轉載
  2.我擅自先決定說要幫素蘭姐創建”PLURK”,尚未經過素蘭姐同意。
  3.我常常說話不經大腦,不僅造成很多人的不滿,身旁的人一再的提醒,但是我卻依然沒有聽近我的腦子之中。
  4.我寫的那篇請辭寫的『不完整』,沒有讓娃娃們懂我的意思,反而又在被我誤導,我原本本意不是這樣,真的,但是重點是還是誤導了娃娃們。
  5.我常常問素蘭姐一些可以方便自己的問題,這點到是我自己也很覺得不應該的,所以自我最後一次問之後我就沒有再問了(距離現在的時間我也忘記了,因為我並沒有繼續留那噗而刪除。)
  6.原本我說我要離開論台,像是要逃避事實,甚至打了幾句話,完全沒有顧慮噗友看到會怎麼想的心情。
  之前其實我打了很多類似的文,但是幾乎都是怕人家生氣而寫,想一想,包括我都感覺完全沒有一絲『負責任』的行為,感覺上真的也如內位人士所說,連我自己都覺得我真的只是在『敷衍了事』。
  我再此一一寫出我的解決方法,如果覺得不當,希望各位指點我。
  1.對各位噗友說聲抱歉,原本是想到這個方法,但是之後我想一想,希望各位噗友可以看一看我接下來的表現,以給評論,至於內容雖然已經全數刪除,但是依舊還是一樣的,傷害造成,但是我依然希望噗友們可以看我接下來的表現而給評論,如果我真的又做錯而且不是自己發覺改進的話,還請各位(論台娃娃也拜託一下摟~)指點我。
  
  2.這件事情,之後我已經刪改了,其實第二點算是因為我無知而造成,至於哪裡無知嘛…就…還是不說好…因為這點我已經知道,原來這需要經過本人同意的…(結果我還是說出來了,但是這點無知多多少少或許會覺得是敷衍…)
  3.未來我會好好的注意,無論是在生活上還是網路上,這不光光是很多人希望的,也是我的『自我期望』之一。
  4.如3敘述,因為事情都還沒有完全想清楚就脫口而出,以後必定三思後而行…
  5.這點就請素蘭姐作證吧,因為自從那次之後我完全沒有想要在這麼做的動機…
  6.現在正在執行之中…
  以上幾乎都是需要各位的協助才能完成,而且是需要『時間性』的,最主要是我從以前做錯事情到現在,了解真理之後才懂什麼叫做『負責任』,這也是我第一次這麼下定論,否則如果一以前,除了『對不起』以外什麼也沒有…
  這篇我在想完那位人士所跟我說完的話之後,心情有點輕鬆的心情寫的,我可不希望看的人反而越來越嚴肅…
                  這篇絕對不是寫著玩…
                   小仔喵/小斐

還有一點在下面:
最後再說一點,

  原本我是以為說,素蘭姐他的Plurk可以轉載所以我就轉載了--這點原本我是不太知道可不可以。
  之後經過了大家的解說,我又找到了幾點。
  原先我未通知而隨便將花園的訊息歪入素蘭姐的噗,這點我以後也會更加的注意加以改善,另外一點是在上面說的未經允許轉載他人的噗,這點事後雖然我是刪除了,但是,為了確保我以後不會在這樣做,淺水員(好像有打錯就是)們也可以來看看,為此證明以上敘述。

還有一點,我要卸下版主的職責原因還有一個是我要上國中,決定用心讀書可能很少上線,還有位什麼說因為過錯呢?因為我的過失,所以才想卸下版主,其實並沒有說卸下版主就是解決了這件事情,我也不是這個意思…
2#
发表于 2010-8-13 13:22:45 | 只看该作者
小斐……不用自责了,既然已经过去了,就不要总是去想了啊~振作起来啊~
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13 13:37:03 | 只看该作者
星約,即使你在怎麼說,錯的依然是我,而被我傷害的人是素蘭姐他們,不是說解決就解決的,錯的終究是我,而我也不是說了,我的意思並不是『自責』,而是想要『解決』這件事情,我並不想隨隨便便的收場,自責沒有用,重點是動作.

既然我決定要這麼做,那麼我就要做到把他解決為止,因為上面有說了,從頭到尾,1~6點很明顯的述說出我所做的令人不快的事情,也因為自己記憶性不好,所以我更加的希望如過有遺漏的可以在噗上跟我說.

或者直接在這裡說我也不要緊,因為這件事情從頭到尾一開始都不是素蘭姐他們引起的不是嗎?
4#
发表于 2010-8-13 13:50:42 | 只看该作者
小斐你好像只有初中的年纪啊……背这么大的包袱。这个年纪犯个错本身不是什么稀奇的事,能知错就改已经很不错了。尽力去弥补就好了,热情洋溢的年纪很容易犯错,没必要直接把自己打入地狱吧……
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13 14:04:40 | 只看该作者
剛要上國中。
但是,我認為犯錯跟年紀沒有關係的…重點是…類似的事情我好像小六才問過老師,而且很多次,所以明知故犯第一點第二點。
二,第三.四.六.七(等會補,想到)點都是我身旁的人一直提醒我,這也是明知故犯
三,第五點,我明明知道素蘭姐拚命寫完、畫完的作品我還一直問他會不會貼之類的話,這也是明知故犯。

但是雖然是無心,但是這些都是身旁的人一直提醒我,也是我不斷反覆問的問題…

即使在多人認為這是小事,但是當事者的心情並不是你我能了解…
6#
发表于 2010-8-13 14:34:31 | 只看该作者
很正常啊,又是会比较紧张或者是期待,难免会这样啊~
我也经常这样呢~
7#
发表于 2010-8-13 14:49:55 | 只看该作者
没事,很快就过去了的~~
8#
发表于 2010-8-13 14:50:30 | 只看该作者
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啊,大家都会喜欢你的
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13 15:39:33 | 只看该作者
最後再說一點,

  原本我是以為說,素蘭姐他的Plurk可以轉載所以我就轉載了--這點原本我是不太知道可不可以。
  之後經過了大家的解說,我又找到了幾點。
  原先我未通知而隨便將花園的訊息歪入素蘭姐的噗,這點我以後也會更加的注意加以改善,另外一點是在上面說的未經允許轉載他人的噗,這點事後雖然我是刪除了,但是,為了確保我以後不會在這樣做,淺水員(好像有打錯就是)們也可以來看看,為此證明以上敘述。
10#
发表于 2010-8-13 16:57:54 | 只看该作者
……啊……小斐……恩,这事确实挺严重的……可是大家都有这样的年龄段啊……而且你也不是有意的……以后注意就没事了……嘛嘛,所以现在打起精神来,把还来得及做好的事情做好啊……{)&……%}
11#
发表于 2010-8-13 20:28:16 | 只看该作者
就是啊~我同意曼曼的意见,小斐,不要再自责了……
12#
发表于 2010-8-13 22:07:30 | 只看该作者
其实有时候也觉得小斐很像自己,很多时候总是自己觉得就去做了,也不会去多想什么,然后可能引起别人和自己的不快了,最后就只会自己一个人生闷气---
其实没事---至少我从来没觉得你怎么了---(会不会觉得我也挺白痴---)
13#
发表于 2010-8-13 22:21:07 | 只看该作者
这种事情因为不了解所以端正态度就好了,都不是恶意行为所以大家都会理解的~
1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8-13 22:28:21 | 只看该作者
不過也謝謝你們大家的安慰,,這件事情未解決,說也奇怪,根本沒有任何人不准我在留在論台之類,但是我好像就是不敢留在論台...即使我一直在觀看論台,但是卻遲遲不敢登入...

  不過我一定會努力解決這件事情!!
15#
发表于 2010-8-13 23:15:54 | 只看该作者
抚摸,虽然瓦不知道具体什么事,但是不好的总会过去的撒,小斐不要气馁撒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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